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優化陜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公司)人力資源配置,加強公司人才隊伍建設,規范人員招聘工作程序,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選用機制,保證公司人力資源供應,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參照陜西有色金屬集團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勞動合同制員工及勞務派遣人員的招聘管理。
第三條 管理原則
(一)以崗定編和按需招聘的原則
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科學設置崗位,并按照各崗位職責和要求及其工作內容確定各崗位的人員編制,在公司定員編制范圍內,按照公司年度人員招聘計劃組織實施招聘。
(二)公平公正和擇優錄用的原則
人員招聘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按照崗位任職條件和要求,靈活采用全方面、多角度的評價方法,客觀公正對應聘人員做出評價,并根據應聘人員個人條件進行擇優錄用。
(三)因崗配人和人崗匹配的原則
依據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和要求及實際工作需要進行崗位人員的配置,注重因需設崗,因崗配人,人崗匹配,把選拔錄用的人員安排到適合的工作崗位,使其才智和能力得到充分發揮。
(四)內部和外部招聘結合的原則
根據公司人員招聘工作需要,通過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和完善人才招聘渠道,充分利用內外部人才市場配置人員,保證優秀人才的來源。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為了健全公司人員招聘管理體系,規范招聘工作程序,公司成立陜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人員招聘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全面負責公司人員的招聘管理工作。
(一)委員會人員組成:
主任:蘇旭盛
委員:劉建中、趙渭濱、徐巖、任永康
(二)委員會主要職責:
1、研究審定公司人員招聘管理辦法;
2、研究審議公司年度人員招聘計劃,并審批人員招聘方案;
3、研究討論公司人員招聘結果,并最終確定錄用人員;
4、研究決定公司人員招聘工作的其他有關問題。
第五條 委員會下設人員招聘工作小組,組長由公司副總經理兼任,招聘工作小組成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和用工部門相關人員組成。招聘工作小組具體職責為:
(一)根據公司發展戰略、生產經營目標及人力資源規劃,制定和完善公司人員招聘管理制度,規范和優化招聘工作程序;
(二)負責調查和分析公司所需的人力資源存量與分布狀況,并根據公司及用人部門用工需要,制定人員招聘計劃;
(三)根據公司招聘計劃,撰寫和發布人員招聘信息,選擇招聘渠道并做好人員招聘相關宣傳;
(四)負責搜集應聘簡歷材料,并對簡歷材料進行分類、篩選,確定面試名單,并策劃和組織實施招聘活動;
(五)負責匯總整理招聘結果,并按照要求將招聘結果上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
(六)負責為擬錄用人員辦理入職手續,并做好新入職人員入職體檢、入職培訓、試用期考核等工作;
(七)負責招聘人員的入職跟進及招聘評估工作,并提出優化招聘制度和流程的合理化建議,編制招聘分析報告;
(八)負責對應聘人員提出的相關招聘問題進行解答;
(九)負責跟蹤和搜集同行業人才動態,建立公司人才儲備信息庫;
(十)負責應聘人員簡歷、招聘考核、招聘結果等相關材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作為具體的用工部門,負責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并按照公司要求,參與招聘相關工作,具體職責為:
(一)負責根據部門用工需要,制定并上報部門人員需求計劃;
(二)負責根據公司招聘工作需要,積極參加招聘的筆試和面試等工作,并根據應聘人員考核情況,向公司提出相關錄用意見或建議;
(三)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收集、整理應聘人員簡歷材料,并為招聘的組織實施提供人員、設備等支持;
(四)負責做好本部門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的分析,并協助人力資源部制定和完善部門崗位說明書;
(五)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相關手續,并做好新分配崗位人員的崗前培訓等工作。
第三章 招聘計劃的制定
第七條 公司招聘計劃是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現有人力資源配置情況,以公司人力資源規劃和定員編制為依據,對公司一定時期內(一般為1年)的用工需求及內外部的人力資源供給狀況進行分析后制定的公司人員招聘工作的具體計劃。其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驗、工作能力、身體條件等)、招聘組織實施、相關工作要求等。
第八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上報的本部門下一年度招聘需求計劃,結合各部門實際工作需要,科學合理的制定公司年度招聘計劃,并上報公司審批后組織實施。其制定程序如下:
(一)組織用工需求調查:公司人力資源部在每年的11月初組織各部門進行用工需求調查。
(二)上報招聘需求計劃:公司各部門根據部門定員編制,結合現有人員情況及工作需要,提出部門下一年招聘需求計劃,并于11月底前將《公司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上報人力資源部。
(三)制定年度招聘計劃: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規劃,結合各部門定員編制及實際用工需要進行綜合評估后,制定出公司下年度招聘計劃。
(四)審核年度招聘計劃:人力資源部將制定的招聘計劃上報公司進行審核。
(五)審批年度招聘計劃:年度招聘計劃經公司審核通過后,人力資源部上報陜西有色金屬集團進行審核備案。
(六)組織實施員工招聘:人力資源部按照公司批準的招聘計劃,組織實施招聘工作。
第九條 各部門根據公司審核批準的年度招聘計劃,年內因組織機構變化、人員流動、工作內容增加等原因需要招聘補充部門人員的,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用工申請,填寫《招聘需求計劃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并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條 各部門年度招聘需求計劃經批準列入公司年度招聘計劃后,因部門實際工作情況變化導致所報招聘需求計劃發生變動的,需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并說明招聘計劃更改的原因,經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四章 招聘的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招聘的形式
公司根據實際招聘工作需要,將招聘形式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兩種形式。具體招聘方式的選擇和確定,由公司根據崗位工作要求和招聘的實際需要進行確定。
(一)內部招聘是公司根據擬招聘崗位要求,在公司內部員工中通過內部民主推薦、公開競聘、工作調動等方式,選擇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人員對招聘崗位進行人員的配置。
(二)外部招聘是公司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招聘符合崗位任職條件和要求的公司外部人員,對招聘崗位進行人員的配置。外部招聘的方式包括:刊登廣告(電視、網絡、報紙等媒體)招聘、校園招聘、人才交流會招聘、委托第三方機構(獵頭公司)招聘等。
第十二條 內部招聘的組織實施
民主推薦和公開競聘是公司對主管、工程師和中層管理人員進行崗位人員配置的主要方式,工作調動是公司對主管、工程師以下崗位人員進行配置的主要方式。
(一)民主推薦、公開競聘的組織實施程序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二)工作調動辦理程序按照公司工作調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外部招聘的組織實施
外部招聘分為社會招聘和定向招聘,定向招聘是公司面向特定人群組織的招聘,一般指校園招聘。
(一)社會招聘組織實施程序
1、發布招聘信息:人力資源部按照公司人員招聘計劃,結合招聘崗位實際情況確定招聘方式,并面向社會或公司內部發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簡介、崗位綜合信息(名稱、人數、工作內容等)、任職要求、薪酬福利等。
2、整理應聘材料:人力資源部通過現場報名、網絡報名、與高校或第三方機構合作、公司內部人員推薦等方式搜集并整理應聘人員個人簡歷材料。
3、篩選應聘材料:人力資源部按照招聘條件對搜集整理的個人簡歷進行篩選,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信息進行匯總整理,并將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信息錄入公司人才庫。
4、通知應聘信息:人力資源部按照篩選確定的人員名單,根據公司確定的面試時間和地點,通知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按照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和資料參加應聘。
5、組織實施招聘:人力資源部與公司相關部門共同對應聘人員進行測評。測評的方式包括:面試、專業測試(筆試、實際操作、情景模擬)等,具體的測評方式由公司根據招聘崗位工作要求進行確定。
6、組織入職體檢:人力資源部按照公司要求,組織擬錄用人員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入職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承擔),符合體檢要求的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7、公司會議研究:人力資源部將應聘人員的應聘結果匯總整理后,上報公司相關會議進行研究討論,確認各崗位最終錄用人員名單并明確相關錄用意見。
8、辦理入職手續:人力資源部按照公司要求確定入職報到時間,通知最終確定的錄用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來公司辦理入職手續。
9、組織入職培訓: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入職人員參加公司新員工入職培訓,培訓結束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資源部按照公司規定與入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10、進行崗位試用:按照公司相關規定,新入職人員實行一定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結束后考核合格人員,公司予以正式錄用。
(二)校園招聘組織實施程序
1、確定目標院校:人力資源部根據擬招聘崗位的學歷、專業、任職要求等,在國內相關院校中選擇擬進行校園招聘的學校,并與其聯系溝通,通過學校官網等宣傳渠道,公布公司擬招聘的崗位及專業、專場招聘會(宣講會)舉辦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
2、進行校園宣講:人力資源部組織公司相關人員進行校園宣講,為參加應聘的大學生介紹公司相關情況(公司現狀及前景、企業文化、薪資福利等),對招聘有關事宜進行說明,并對應聘者現場相關提問進行答疑。
3、篩選應聘材料:人力資源部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者簡歷進行收集和篩選,與應聘者進行溝通,確定有面試意向人員名單。
4、組織進行測評:人力資源部與公司相關部門共同對有意向的應聘者進行測評。測評方式包括:面試(群面、個體面試等)、筆試(行測)等,具體的測評方式由公司根據招聘崗位工作要求進行確定。
5、組織入職體檢:人力資源部組織測評合格人員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入職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承擔),符合體檢要求的人員,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6、確定錄用人員:人力資源部將應聘人員的應聘結果匯總整理后,上報公司相關會議進行研究討論,確認各崗位最終錄用人員名單并明確相關錄用意見。
7、簽訂就業協議:人力資源部將公司錄用情況通知錄用者本人及所在學校,并與本人、學校簽訂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留一份)。
8、辦理入職手續:人力資源部按照公司要求確定入職報到時間,通知錄用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來公司辦理入職手續。
9、組織入職培訓: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入職人員參加公司新員工入職培訓,培訓結束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資源部按照公司規定與入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10、進行崗位試用:按照公司相關規定,新入職人員實行一定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結束后考核合格人員,公司予以正式錄用。
第十四條 招聘工作結束后,公司將組織對各部門新入職人員的崗位適應能力工作業績等進行考察,并結合新員工試用期期間的工作表現和考核成績,對招聘的整個過程進行綜合性的評估,以作為公司招聘工作進一步改進的依據。
第十五條 公司勞務派遣工的招聘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在公司相關部門及勞務派遣公司共同參與下組織實施。經公司測評,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個人入職體檢合格的,由勞務派遣公司組織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后,公司為其辦理入職手續。
第五章 招聘監督和管理
第十六條 員工招聘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人力資源業務有效開展的基礎,各部門及相關人員應切實重視,積極參與并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并嚴格遵守公司招聘相關工作紀律,確保招聘過程公平公正,真實有效。
第十七條 應聘人員在參加應聘前應按照招聘要求提供個人相關證件和材料,經公司查驗無誤后方可參加應聘,凡是未提供所需相關證件和材料,或提供的相關證件和材料存在虛假情況的,一律不予參加應聘,已經通過應聘的應聘人員,相關證件和材料存在虛假情況的,將取消其錄用資格。
第十八條 為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公司主管、工程師出現缺員時,應優先考慮在在公司內部進行招聘,內部招聘后仍有缺員的,或者內部現有人員無法滿足崗位要求的,部門可向公司提出人員招聘申請,由公司統一組織面向社會進行招聘。
第十九條 對于部分特殊或關鍵崗位的應聘人員,需要進行背景調查的,人力資源部應與應聘者原所在工作單位人力資源部聯系核實其工作期限、任職部門、職位、工作表現、有無違法違紀等相關的個人情況,并將背景調查情況作為公司對應聘者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二十條 公司實行招聘回避制度。公司主管、工程師及以上崗位人員的家屬(配偶、子女、親戚)不得應聘其直接管轄部門、區域的工作崗位;機關職能部門員工及其家屬不得應聘到同一個部門工作。
第二十一條 招聘過程中形成的個人簡歷及證件等相關材料,是公司對應聘人員做出客觀評價的參考依據,也是員工入職后個人人事檔案材料的重要組成部分。每次招聘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將對錄用人員的個人簡歷及相關材料分類進行整理和歸檔,并根據公司人事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定期對過期的未錄用人員的簡歷等材料進行銷毀。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陜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人員招聘管理辦法(暫行)》(天瑞公司發〔2014〕48號)同時廢止。